|
药物流产孰是,孰非?
|
|
| 文章来源:天津都市医院
日期:2007-1-14 11:49:46 点击: 次 |
| |
妇女意外怀孕后需中止妊娠,以往只能接受刮宫术(负压电吸人工流产术),现在另一种安全、有效、痛苦小、损伤少的措施------药物流产,受到广泛青睐。药物流产和传统的刮宫术各有优缺点,也各有特定的适用对象,不能互相替代。但是,有不少孕妇不顾个人情况,一味地要求药物流产,而不愿做刮宫术。
实际上,药物流产也是一种人工流产,不能保证达到处100%的完全成功,目前药物流产的成功率只有90%左右。换句话说,约有10%的妇女在使用药物流产后,因流产失败或出血过多、时间过长而仍旧需要接受刮宫术。药物流产的过程,也非某些宣传中的那么简单,从服药到流产,一般需要3-4天。期间会有一定的不良反应,恶心、腹痛,少数妇女还会有痉挛性腹痛,对健康也会有一定影响。如果药物流产后出血时间长、出血量多,还会导致贫血和感染。而且药物流产并非人人适用,它有一定的适应证,一般地说,“入选”的孕妇应该有6个条件:
* 年轻的初孕妇女或未产妇女;
* 近一个月内不离开本埠;
* 有条件在设施完善的医疗机构就近就医;
* 停经少于49天;
* 超显示宫内妊娠,胎囊平均直径小于今20毫米;
* 孕妇没有心肝、肾、生殖、内分泌系统疾病,无烟酒嗜好。凡孕期长、胎囊大、年龄大孕次多、半年内有过人工流产史或剖宫产史、处于产后哺乳期、子宫畸形或合并子宫肌瘤的孕妇,均不适宜药物流产。
|
| 了解更多健康信息请拨打天津都市医院都市健康热线:022-27278833咨询或进入有问必答我们的专家将为您提供实时在线咨询及答疑。医院地址:天津市南开区南开二马路5号(服装街交叉口即到) |
| 页面功能:【 打印 】【 关闭窗口 】 |
|
| |
| |
|
|
|
|
|